各相关单位:
一、领取涉嫌“挂证”人员名单
二、依据涉嫌“挂证”人员名单进行整改
各企业领取“挂证”人员名单后,要立即进行整改,除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第一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外的,其他“挂证”人员必须予以注销或转注册至实际工作单位。整改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三、报送整改材料
涉嫌“挂证”人员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第一条规定的六种情形的,应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合肥市城乡建设局403室。证明材料封面注明企业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
其他涉嫌“挂证”人员及企业无需上报整改资料,我局将依据住建部后续下发名单判定企业是否整改。
四、相关要求
凡未按要求整改,仍在住建部下一批下发的“挂证”人员名单内的企业和个人,我局将对“挂证”人员和企业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建筑工程协会:62642559;(领取名单咨询电话)
建筑业管理处:62692765、62640559;(政策咨询电话)
节能科技处:62692775、62619859;(政策咨询电话)
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造价管理科:62838032。(政策咨询电话)
特此通知。
附件:涉嫌“挂证”人员的企业名单